劝阻吸烟不能总让顾客“冲锋陷阵”
近日,网友肖女士爆料称,她在四川成都一家火锅店就餐时,因制止邻桌顾客在店内抽烟,被后者言语侮辱,甚至向其泼不明液体。涉事火锅店对此回应称,此前餐厅确实未禁止抽烟,“这是我们的责任”,目前店内已禁止抽烟。涉事餐饮公司表示,门店违反禁烟规定,罚款5万元,若再发生类似事件,则取消其加盟资格。 一次再正常不过的相劝,却换来了对方的攻击和辱骂,甚至出现朝人泼不明液体等动粗行为,肖女士的经历引起了不少网友的热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发布微博回应称:二手烟至少含有69种致癌物,为每一个主动站出来劝阻吸烟的人点赞。保护公众免受二手烟的唯一有效办法就是通过立法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全国无烟立法不能再等了,要保护最多的人,无烟中国才是健康中国。 近年来,因劝阻吸烟导致的冲突事件时有耳闻,有的还为此大打出手。在这起事件中,餐馆服务员成为旁观者和协调者,顾客反倒“冲锋在前”。这起事件极具代表性,说明在一些地方,公共场所经营者劝阻吸烟的积极性还没有调动起来,公民的劝阻权利也没有得到很好保障。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事实上,2019年5月,成都就曾拟颁布新“禁烟令”,修订后的条例强调妇幼保健院(专科医院)、儿童医院、幼儿园、中小学校等特殊场所实行全部禁烟。在罚款数额上,针对个人采取罚款50元,情节恶劣的,最高可罚款200元。
但是,前述“禁烟令”中,非商业综合体的小餐饮店、茶馆、棋牌室、咖啡厅等场所被列为“限制吸烟场所”,并非“禁止吸烟场所”。目前,只有北京、上海、深圳三地已经规定餐厅为全面禁烟场所。在各地的控烟条例中,规定全 (编辑:唐山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