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地铁上到底能不能用充电宝,不妨拿出事实证明
近日,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其中的拟禁用移动充电宝引发网友质疑。当地官方对此的回应是,目前还处于意见征求阶段,正广泛采纳民意中,以最终发文为准,而且“有些人理解错了,不是不让带(移动充电宝),是不让使用。” 不得不说,这个回应有些顾左右而言他。“不让用”虽然比“不让带”看起来禁止范围窄了一些,可是大家的核心疑问依然存在。既然多数交通工具上都能使用,其他城市的地铁也能用,为什么西安的地铁就不可以?西安交通运输局需要向公众展示的是,这个决策的出台依据、论证过程,而不是一句 “还在征求意见”就打发过去。 即便是征求意见稿,这样涉及广泛群体利益的政策,绝不该是“拍脑门”得出来的,而要建立在一定的调研分析基础上。 当然,过去一些城市的地铁上,确实发生过充电宝爆炸的事故。上海、广州等城市,也曾建议过乘客在车厢尽量不要使用移动充电宝充电。也就是说,适当加强对充电宝的管理,并非全无道理。
问题在于管理的方式是不是要一步上升到统一禁用?这需要足够的数据和案例支撑。比如,西安交通运输局有没有调研过,当地的地铁系统,有没有出现过充电宝爆炸事故;如果出现过,那么爆炸的原因是什么?是充电宝质量问题、容量超标,还是使用方式不当?如果像之前武汉一样,禁止使用容量超标的充电宝,争议可能就少很多。从理论上,管理的针对性越强,就会越有效,误伤就会越少。 (编辑:唐山站长网) 【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其相关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若无意侵犯到您的权利,请及时与联系站长删除相关内容! |